民法典规定婚内出轨并不必然导致净身出户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出轨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净身出户的法律依据。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,主要遵循男女平等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、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以及不得损害国家、集体和他人利益等原则。如果出轨行为导致了夫妻感情的彻底破裂,且出轨方在婚姻期间存在严重过错,那么在财产分割时,法院可能会适当倾斜于无过错方,以维护其合法权益。但是,单纯的出轨行为,若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严重程度,在法律上可能难以构成主张赔偿的有力依据。
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忠诚协议等类似约定,且该协议内容合法有效,那么在离婚时,出轨方可能会因违反协议而面临净身出户的法律后果。此外,夫妻双方也可以对婚内的财产进行约定,无过错方可以趁着出轨方心存愧疚,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书面约定,如果相关财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或者交付,及时办理,以免对方反悔。
总之,婚内出轨和净身出户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联系,具体的财产分割结果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,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进行判断和裁决。



